广东梅州市市民张先生问:我家住在云浮市云城区的幸福家园小区。由于住宅小区所在位置比较人烟稀少,附近没有店铺出售烟草,不能满足住宅小区消费者需求。因而,我觉得把自己居住的地方一套房再次规惠东烟草划,一部分用作市场销售一些日用品和烟草,另一部分用于定居。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具有申请办理烟草局零售许可证资质?
梅州市邮政管理局直属分局相关工作人员李屹然答:你好!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申请办理烟草局零售许可证书,必须具备有和居所相单独固定经营地。
您计划中将套房的一部分改造为店铺,平常还在一套房内定居,因此没有与居所相单独固定经营地,不符办理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因而,您这种情况是没法办理许可证的。想了解更多具体内容可点击:完成烟草大数据营销 这三个精准到位需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