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经常问,房屋产权证能产权过户,企业营业执照能够变动责任人,烟草证为什么不可以“产权过户”?这是一个涉及到相关的法律法规话题讨论,也是诸多店主必须弄清楚、搞明白问题。
1、烟草证不可以“产权过户”的法定根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要求,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可修改、仿冒、伪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可交易、租赁、外借或者以方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例如,张三经营一家烟酒专卖店,因经营不佳,将商店转让给李四。李四接店能够,但是不能接烟草证。假如李四打算继续运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就需要带上自已的工商执照个人身份证,去当地烟草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递交资质新办申请办理。必须提醒一下:同一详细地址不重复申请办理办理证件。因而,李四递交资质新办申请办理前提条件是,原证务必销户。
2、必要的时候,烟草证还可以在家庭成员之间转变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要求:个体经济的个体户,持证者在家人间变动的,能够变更注册烟草局零售许可证书。个体经济确定,应以工商执照的构成方式为标准。假如执照的构成方式是个体经济,烟草证就能在家庭成员之间(工商备案)转变,假如构成方式是个体经营者,烟草证就不可以变更。例如:张三经营一家食杂店,因年15一盒的烟草事高,时间精力不可以,没法继续经营,准备让自己的孩子运营。但营业执照上的构成方式为个体经营者,非个体经济,因此,烟草证不可以“产权过户”给孩子。正确解决方案:撤销原证,再次办理证件。
3、持证者身亡,烟草证不可以“产权过户”儿女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运营主体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身亡或是缺失民事行为能力,发证机构应当销户烟草专卖许可证。根据此规定,持证者身亡,烟草证依规销户,假如家庭主要成员继续经营烟草制品,理应重新上传资质新办申请办理。例如,持证上岗户张三病逝,老婆李四狠不下心小商店买卖,打算继续运营烟草制品。专卖店工作人员明确说明:普通合伙人身亡,原证依规销户,无法继续应用,也无法“产权过户”给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