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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偷来和抢来的香烟。
3月15日5时,青岛鞍山路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拨打110报警电话,称自己的东西被抢了,要求民警到场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没有看到报警人。现场走访后得知,报警人借用了一名便利店员工的手机,未等民警到达现场就离开了,因此无法取得联系。
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和现场走访,在电话中声称的被盗香烟数量与凌晨芙蓉路附近某香烟酒店被盗香烟高度吻合。与此同时,被抢劫的受害者凌晨带着大量香烟在街上游荡,但在报案后神秘失踪,避开了警方。警方初步判断,报案人极有可能就是盗窃烟草酒店的嫌疑人。
经工作,民警发现被抢报案人报警后乘坐出租车离开现场。延安山路和威海路转了一圈,最后落脚在温州路的一家酒店。将抢劫烟草酒店的嫌疑人与该男子进行比较,发现他们非常相似。
3月15日22时,民警在宾馆内找到了该男子。起初,耿某某对之前的报道百般抵赖,称自己今天刚到青岛。然而,在大量证据面前,耿某某很快被击溃,并如实供述了盗窃香烟的犯罪事实。
3月14日23时许,耿某到芙蓉路与台东六路交叉口附近的烟草酒店,砸窗入室盗窃店内数百盒香烟。得手后,他来到本溪路附近的一家棋牌室,将偷来的香烟低价卖给店里的工作人员。在这个棋牌室里,李发现出售的香烟价格极低,并判断他持有的香烟来源不正确。后来,李想以极低的价格收购耿手中的所有香烟,但耿拒绝了。李某某打电话给朋友黄朗某某,一条1916年的香烟,尾随耿某某至抚顺路,将其推倒在地,抢走其装有香烟的编织袋后逃离现场。耿某某看到“辛苦”偷来的香烟被抢走后,异常愤怒。一怒之下,他拨打了110。报警后,他意识到被抢的物品实际上是偷来的,他一时害怕逃离了现场。
抓获盗窃嫌疑人耿某某后,民警继续深入开展调查。3月18日10时,抢劫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郎某某在抚顺路某洗车店内被抓获。两人当场承认合伙预谋抢劫被盗香烟。李某某承认判断耿某某低价出售的香烟为非法所得,遂萌生了抢劫的念头。他认为耿某某在“黑吃黑”的情况下不敢报案。没想到,耿某某居然报了案。
目前,盗窃嫌疑人耿某某、抢劫嫌疑人李某某、郎某某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